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近日,浙江省港航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航道养护管理规定》、《内河航道维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浙江省港航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自2007年以来的实施情况,正式颁布实施了《浙江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办法》共7章39条,适用于全省内河航道及港航管理公务码头、锚泊服务区等管理服务设施和航道绿化的养护管理工作。《办法》明确要求养护预算和资金管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航道养护发展纲要和养护工程五年项目库,并对航道养护年度预算、养护资金来源和资金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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